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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08浏览字体:[      ]

根据2014年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银监发[2013]38号)相关要求,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自2013年1月开业以来,我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优化营业网点环境、提升员工服务质量,积极主动配合人行、银监、公安等部门开展防金融诈骗、反假币宣传,介绍我行特色金融产品和简单、便捷的服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要采取的宣传措施如下:

1、在营业网点公示咨询投诉客户服务电话:4009962999;

2、在营业大厅设置“消费权益意见箱”;

3、通过LED显示屏发布宣传语,重点宣传2013年10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六项权利。

4、以服务小组的形式组织员工走进社区,免费发放“反假币知识”等资料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5、专门抽调了防金融诈骗、反假币、小企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法律咨询等领域的专业人士,解答客户提问。

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性地推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不断提高我行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我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为光明金融事业的建设,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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