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稳企业保就业支持政策,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现将中小微企业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支持对象:单户综合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具体政策:2020年6月1日到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根据借款人延期还本申请,综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通过变更还款计划、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
申请方式:详询各营业网点或客户经理。
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