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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字体:[      ]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消费者的“钱袋子”,保障账户与资金安全,帮助金融消费者了解自身银行账户情况,及时查询、使用或注销冗余账户,有效防范账户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文件要求,我行将对“沉睡账户”开展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不同形式提醒,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的账户在上述提醒提示账户范围,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账户凭证(银行卡、存折、存单等)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资金提取、注销业务。

(二)我行不会要求您以短信或电话方式要求您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或其他个人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给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资金操作,请务必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不要轻信点击陌生链接,谨防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同时,请勿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供他人使用。

如有疑问,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我行服务热线,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4年03月07日

 

光明总行营业部:0755-82883069

沙井支行:0755-27285688

公明支行:0755-2138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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