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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大仲裁”高效化解争议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6-10-18来源:深圳新闻网浏览字体:[      ]

深圳新闻网光明讯 运用“大仲裁”调处工作机制,将仲裁调解作为解决劳资纠纷第一手段,一旦出现劳资纠纷,第一时间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协商平台,实现依法、快速、高效化解劳动争议。10月12日,应马田办事处邀请,新区社会建设局就劳动保障等民生事项到办事处座谈调研,帮助解决办事处诸多迫急的问题,助力办事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激流勇进 “大部制”应对人少事多困难

调研中了解到,马田办事处现有劳动密集型企业达2400余家,约占原公明办事处企业数的30%,外来务工人员达20余万,且因地处深莞交界片区,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劳资纠纷频发。自成立以来,办事处劳动工作面临人少事多事务杂等困难。对此,办事处在原有部门编制设置的基础上,结合社建局“大仲裁”工作模式,整合办事处人才人事和就业中心、社会事务办有关工作人员,率先设立“大部制”劳动部门,配置专职人员12名,专车1辆,履行劳动监察、仲裁、信访、就业各项业务。

调处纠纷 “大仲裁”快速处置劳动争议

马田办事处运用“大仲裁”调处工作机制,将仲裁调解作为解决劳资纠纷第一手段,一旦出现劳资纠纷,第一时间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协商平台,实现依法、快速、高效化解劳动争议。

一是资源整合。整合劳动信访、仲裁、监察和就业四支队伍,设立立案调解庭,综合运用三方面的调处手段,快速处置劳动争议,有效解决了以往信访、监察、仲裁分别单独调处、手段单一、缺乏联动、效率不高等问题,使案件转接在途时间平均下降80%,办理时间平均压缩三分之二。

二是流程优化组合。进一步优化案件流转程序,按照“接访-研判-调处-分流引导”的流程,把原来相对独立的信访、仲裁、监察业务有机融合,形成工作规则。工作人员在接访时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劳动争议的焦点和调处的困难程度,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根据处置手段的有效性分流至监察或仲裁环节,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

三是强化调解前移。把调解作为“大仲裁”机制的重中之重,前移至劳动争议发生前的初访、首访阶段,由立案调解庭提前介入调处,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2016年9月份以来,运用“大仲裁”工作模式,马田办事处共调处劳动争议个案46件,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3宗,涉及人员156人,涉案金额约106万元,调解率达71.9%,依法高效妥善处置劳资纠纷。

排查清理 “两网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提前预警劳资纠纷隐患,从源头治理劳动争议,变被动为主动,马田办事处依托新区劳资纠纷防控服务体系(以下简称“防控系统”),深入开展“两网化”工作,加强网格化职责,并以网络化强化预防预警,有针对性指导劳动巡查、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并协同新区社会建设局参与劳动仲裁、劳资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员到位、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用工保障服务网。一方面以现有社区、自然村为单位划分5个网格,视企业数量每个网格至少交叉配备2-3名劳动用工巡查网格员,并专门配置1辆巡查车辆,负责劳动监察巡查、执法、劳资纠纷调处、劳动普法、劳动调查等各项劳动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巡查制度,利用防控系统制定巡查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辖区劳动用工隐患排查工作,并实时记录、整理工作日志,建立工作台账,所有数据及时录入防控系统,搭建辖区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经防空系统统计分析后重点加强隐患企业督查,并对劳资隐患提前介入调处。9月至今,马田办事处共巡查企业138家,排查劳资隐患10宗,妥善化解劳资纠纷5宗,其中群体性劳资纠纷3宗,保障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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