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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局传达贯彻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5-09-25来源:深圳银监局浏览字体:[      ]

深圳银监局深入领会2015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精神,迅速行动,于7月31日召开2015年上半年深圳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组织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银监局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上,深圳银监局局长王晓辉对2015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银行业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王晓辉局长指出,上半年,深圳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和银监会工作部署,多管齐下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多措并举服务实体经济,创新思路推进银行业改革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半年,深圳银行业要按照银监会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深圳实际情况,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守风险底线,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

一是严格管控信用风险。持续加强风险排查和预警,做好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完善不良贷款问责机制,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妥善化解存量风险。提高风险甄别能力,控制增量风险。加强对平台、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积极识别和化解担保圈、担保链业务风险。二是防范化解操作风险。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案防评估和案件风险排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重点防范存款诈骗、理财“飞单”等领域的风险。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加强对外包、网银等的风险管控。三是规范发展非标债权业务。加强分类管理,推动同业、理财和委托贷款业务回归本质,按照业务实质对非标债权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资本拨备计提。加强信托风险防控,全面清理资金池业务,防范信托到期兑付风险。四是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科学测算信贷、理财、同业等业务对流动性的影响,主动开展压力测试,制定好应急预案。完善流动性限额管理,加强流动性资产储备,多元化拓展主动负债渠道。五是切实防范外部金融风险传染。密切关注资产价格的变化,筑牢市场风险防火墙,防止跨业风险传染。大力整治非法集资,严厉打击外部侵害,密切监测员工参与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等情况。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负面舆情监测和正面宣传引导,提高投诉处理水平。

二、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规划部署落地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扩大内需,助力绿色信贷发展。二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切实用好、用足中央和银监会给予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做好深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正式对外开业的相关工作。三是切实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严格规范经营,做到“七不准、四公开”。继续落实好解决倒贷问题的有关政策措施,降低小微企业负担。积极拓展抵押品范围,解决小微企业传统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四是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流转业务,加大不良资产处置核销力度,用足贷款核销政策,积极采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批量化处置不良资产。

三、坚持创新引领,推动深化改革发展

一是增强金融创新能力。依托前海蛇口片区开发建设,支持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推动自贸区银行业监管系列制度的落地实施,推动台资法人银行——玉山银行(中国)开业等事项逐一落实,鼓励入驻前海的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创新。依托“互联网+”发展潮流,加快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广,推动线上线下渠道联接互通,加快智能化运营模式的推广,提高大数据积累和分析能力。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积极改进创新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二是推进银行业管理体系改革。加强绩效考评管理,防止激励偏差和考核“层层加码”的行为。深化业务管理架构改革,厘清前、中、后台职能,提升管理效率。探索事业部和专营部门改革,探索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监管、简政放权。开展“三个清单”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监管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处罚查处分离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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